一、审查范围是什么?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单位。
二、审查时间是什么?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8月10日。
三、审查方式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完成年度书面审查。访问方式:点击“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二)用人单位可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办事大厅”-“江苏人社网办大厅”,页面跳转至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登录界面(登录方式同上),参加书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