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点如下:市车管所(苏州市虎丘区驰云路1号)。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1:3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