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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黄金赌场:印发《苏州市电梯远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试行)》《苏州市电梯远程监测装置对接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2-11-17 14:35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监督管理局,各特检分院,各电梯相关单位:

《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择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远程监测装置。新建的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的乘客电梯,建设单位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为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和精神,提升电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电梯智能化管理发展,保障电梯物联网技术有序高效运用,我局制定了《苏州市电梯远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试行)》《苏州市电梯远程监测装置对接方案(试行)》。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

一、2022年1月1日前签订电梯采购合同的,可按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二、2022年1月1日后签订电梯采购合同的,建设单位选择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远程监测装置。电梯远程监测装置需报市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中心进行功能性确认后方能使用。市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中心进行确认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在企业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移装除外)和办理使用登记时,各特检分院及各地市场监管局可以查验电梯远程监测装置相关资料,及时提醒企业按照要求配备远程监测装置。在进行电梯检验、检测时,各特检分院、电梯检测单位应当查验电梯远程监测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电梯及时书面报告各地市场监管局。各地市场监管局应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附件:《苏州市电梯远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试行)》《苏州市电梯远程监测装置对接方案(试行)》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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