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局起草了《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zhengqiuyijian2021@163.com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4日。
特此公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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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