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武汉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全市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据了解,我市医保部门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针对治疗本次肺炎疫情住院费用中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原则上全部按照甲类目录管理全额报销。
对集中收治医院,我市将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相关费用不纳入指定医疗机构当年度医疗费用考核,解决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全力开展救治。
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