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有哪些?
凡申报资金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在园区司法局或者苏州市司法局,且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园区的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
2、项目申报单位与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3、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4、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5、享受用房补贴的企业,在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
6、享受补贴的企业和员工五年内不得迁离园区和改变注册地、财税户管地。
二、申报流程是什么?
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在2022年7月22日前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法律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专题—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